十堰一网吧未按规定登记上网人员信息,让两名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进入了网吧,东岳警方及时发现并对网吧做出罚款一千元停业整顿七日的决定。
16日16时许,十堰市东岳公安分局东区派出所联合网安大队民警在对辖区网吧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中,发现两名男子有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嫌疑,遂上前核实。
只见两名卷发的年轻男子并排坐着,正十分专注的在打游戏,民警让他们出示身份证,其中一名男子突然变得紧张起来,坐立不安,民警盘问他时,他称自己叫小伟,今年20岁,但这与他出示的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不符,证件上显示他叫黄某远,1969年出生,四川人;而另一名男子也同样的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他称自己叫小李,但身份证件上显示他叫刘某林,1970年出生,上海人。
民警立即去网吧工作人员处核实信息,却发现小伟和小李在登记上网信息时,用的就是黄某和刘某的身份证。据悉,小伟和小李二人是邻居,平时经常在一起玩,黄某和刘某的身份证是他们在路上捡的,他俩根本不认识身份证上的人。据网吧工作人员说,事发当时,自己去上洗手间了,小伟和小李估计是看前台处没人看管,便拿身份证到机器上去登记的。
由于小伟是未成年人,民警当即联系其父母,并讲明现场的情况,责令小伟的父母平时加强监管,提醒小伟现阶段应该专心学习文化知识,备战高考,不要沉迷网络游戏,以免误入歧途。
之后,民警对小李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依法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决定,而涉事网吧不仅未按规定登记上网信息,而且还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被警方依法给予警告和行政处罚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停业整顿七天。
来源:十堰市东岳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