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等到交房日期,被开发商通知去交房了,很多业主内心多半极为喜悦,到了交房当天千万别被喜悦冲昏了头脑,越是到了收房前这几条注意事项不可不看,甚至比签合同还重要。交房时都还不知道注意这些问题,吃亏的还是业主。
给业主收房之时,按照规定,开发商需要提供一下这几种资料:《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三书一表一证”.
这几样资料是开发商必备的,一样都不能缺少,如果开发商不提供这些资料或者缺少了一两样的话,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
开展商品房预测绘工作不仅能规范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行为,而且能减少新建商品房面积纠纷,降低群众购房风险,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其次就是办理房产时需要有房屋面积测绘图.
不验房就急着收房的话,很容易出问题,而且在收房之后发现问题,业主很难维护自己的权利,开发商可以以收房时未发现问题为由拒绝赔偿,为方便日后举证,购房者对于验房咨询报告应保持足够的重视,尤其在检查房屋面积时应格外认真,免得公摊面积增加吃大亏。业主在验房交接表签字后,才能正式收房。
检查房屋质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检查墙壁是否空鼓、检查地面是否开裂,检查门窗是否完好、检查电路是否故障、检查水管是否堵塞、检查房屋是否漏水、检查房屋排气是否正常以及记录好当日房屋内水电表的数字。
最后就在签署文件之时,如果发现问题的话且自己依然打算要这套房子的话,发现问题一定要清晰地记在文件上,不要口头通知,也不要相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免得来日纠纷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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