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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八次非法加高墙板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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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7 10: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郧阳网讯 5月12日,郧阳区交警大队对一心存侥幸、八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非法加高墙板的货车司机处以500元的罚款处罚。

据查,该货车司机蒋某二次驾驶超载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达100%以上,被交警部门查获处罚。

5月10日上午,、区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该区长沙路执勤例行检查任务,一辆鄂CF3456号红色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王家坡小区附近沙场时,被民警拦下检查,经测量核对,该车的货厢栏板与车辆行驶证照片不相符,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嫌疑。执勤民警发现货车与驾驶员比较面熟,像是今年不久前曾被处罚过的,经过进一步询问,司机承认:“这已经是第八次被十堰交管部门查获了,也知道私自加高墙板是违法的,但是为了多挣钱,心存侥幸非法改装,能躲过一次是一次。”

经查询,民警发现蒋某于2016年7月13日、8月24日,2018年9月17日,2019年9月19日,2020年5月19日五次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鄂CU7155号轻型自卸货车、鄂C9C232号、鄂CF3456号重型自卸货车,被十堰交管部门查获,先后分别被处以500元的罚款处罚;2020年6月2日、2021年4月8日,先后两次驾驶鄂CF3456号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达100%以上,被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四大队、郧阳区交警大队查获,先后分别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加上这次已经是第八次被交管部门查获,随后,交警责令监督蒋某对非法加装的部位进行了切割拆卸回复原貌,对其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学习并罚款500元。

警方提醒:非法改装后的货车长时间都处于超载状态,久而久之,车辆的制动性、动力性、操纵稳定性等都会受影响,给车辆的安全状况造成极大隐患,在此,民警希望广大货车主及车运输企业,为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不要为了赚钱而忽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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