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4日上午,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在车城南路和湖南路分别开展斑马线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专项整治行动。一个小时内,共查获7辆未按规定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分别受到处罚。
在车城路总装配厂附近的斑马线前,10时25分,殷某驾驶车牌为鄂CS0036的小型轿车行至斑马线时未按规定礼让行人,交警拍照取证后依法拦停车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100元、扣3分的现场处罚。10时26分,郭某驾驶车牌为鄂C570B1的小型轿车同样因未礼让行人受到交警处罚。
在湖南路一处斑马线前,10时23分,驾驶员王某驾驶车牌为鄂C28H12的小型轿车未停车礼让行人受到处罚。10时34分,陈某驾驶车牌为鄂CM305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斑马线处通过,没有按要求停车礼让行人,被交警拦下批评教育并处罚。10时46分,驾驶员郑某驾驶车牌为鄂C2183A的小型轿车经过斑马线时与行人抢行受到处罚。10时57分,驾驶员王某驾驶车牌为鄂CLX091的小型轿车未礼让行人被交警拦下并处理。
交警在湖南路展开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还查获一名驾驶人驾照被吊销却依旧开车上路并且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10时56分,胡某驾驶车牌为鄂C928Y9的小型轿车经过检查路段,在斑马线上有两名行人的情况下胡某依然选择抢行,交警将其拦下后查明,他于2019年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交警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暂扣。交警介绍,胡某还将面临1500元至2000元罚款。(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 记者 吕鑫 编发:幻影)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