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
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1575|回复: 1

[我要爆料] 涉嫌传销!又一微商美妆品牌被罚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7-13 12: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微商江湖行至“冰点”。
文丨李梦琴

日前,信用中国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康又美”)因涉嫌传销被罚款50万元,该处罚决定日期为4月2日。
截至信用中国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康又美要求消费者一次性缴纳道具款和首单货款,方可成为杭州康又美的门店代理商。在消费者取得代理商资格后,其可推荐他人成为该公司的代理商,并获取相应的奖励。该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传销行为。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杭州康又美发展的代理商以先后推荐关系形成上下级,进而形成团队。代理商可获得其下级(直接和间接)代理商出货额一定比例的直推奖励、间推奖励和服务费。其中,总部级代理商还可根据团队出货额3%获得分公司奖励。该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传销行为。
由此,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被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存在涉嫌团队计酬等违法行为,被处罚款50万元。对此,杭州康又美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主要做实体门店,而且大部分美妆品牌都会存在层级代理收费的问题,这次被罚完全属于同行举报。”
天眼查显示,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2日,曾用名为杭州肌本化妆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为方某,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持股60%的陈某。据记者了解,方某曾是代理商,而陈某则曾帮助多个品牌开拓微商渠道。
公开资料显示,杭州康又美旗下拥有微商美妆品牌“萃工厂UItraWorks”(以下简称“萃工厂”),产品线包括护肤、彩妆、面膜、洗护等品类,产品的价格带位于98-398元。
据杭州康又美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萃工厂”品牌的代理模式为“门店+移动美容师”(即“线下+线上”)。对于线下门店来说,消费者投资约69800元即可开设一家萃工厂线下门店,推荐一个新店能获得部分现金奖励。他介绍到,“线下门店以经营自有品牌萃工厂以及提供面部护理等项目为主营业务。目前,萃工厂在全国各地的门店已超过850家。”
而对于移动美容师(即品牌代理)来说,消费者可花费1980元、3980元、9800元、49800元,购买相应萃工厂护肤产品,可分别成为初级美容师、中级美容师、高级美容师、大区代理,价格越贵,级别越高。在成为相应级别的代理商之后,推荐新的代理商加入以及经营自己的团队都会产生相应的奖励,奖励包括推荐奖、店铺推荐奖、月度服务奖以及高定项目季度出货奖等奖项。
“微商与传销的最大区别在于微商卖的是实物,而传销卖的是"微商"的噱头。”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向记者介绍,微商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买卖,而传销的收入则来源于拉人头数(即向代理商收取一定的入会费用),并从中收取返利费用。
从“微商教父”龚文祥自称被罚破产,到微商品牌TST被查并封禁,再到萃工厂被罚.....微商江湖中的“顶流”们纷纷从高处坠落,而曾经占据朋友圈的中小微商们也逐渐销声匿迹。“在遭受微信封杀、用户嫌弃、监管趋严之后,部分微商大军开始去短视频平台及下沉市场淘金。”某西部代理商表示,对于绝大多数的微商品牌而言,黯然退场将是它们最终的宿命。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2-7-13 12: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不查云朵艾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