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嫂偷情 女方猝死 曾荣和吴山同岁,是吴山的堂嫂,也是相隔不远的邻居。 2013年5月底的一天下午,吴山在自家菜地劳作,曾荣来还前两天让吴山帮忙交的50元手机话费。吴山推辞道:“小叔子给嫂子花点儿钱天经地义,还啥子还哟!”曾荣则坚持要还。 推让间,吴山半真半假地抓住曾荣的手,并提出非分要求。曾荣也是半推半就。随后,在离菜园不远处的偏僻山坡上,两人发生关系。此后,两人在短短半个月时间里多次到小山坡上去约会。 2013年6月21日早上6时许,吴山应曾荣邀约到老地方约会。发生性关系后,曾荣说头晕要休息一会儿,吴山则先行离开。 8时许,吴山吃完早饭还没看见曾荣回来,连忙出门去找,结果发现曾荣未穿外套和拖鞋倒在两人分开时的地方,四肢抖动,口吐白沫。 吴山呼喊、晃动曾荣的胳膊,对方均无反应。于是,吴山将曾荣背在背上往山下走,刚走出五六米远,听到曾荣发出“咕噜”一声。吴山背靠斜坡将曾荣放下,进行了简单的施救,未见成效。惊恐之中,吴山将曾荣留在山上,自己溜回家中。 当天中午12时多,吴山听到曾荣的丈夫四处喊曾荣,知道曾荣还没回家,便趁人不注意到山上查看情况。此时的曾荣脸朝下趴在地上,无论吴山怎样摇晃都毫无反应。因害怕奸情败露,吴山再次悄悄返回家中。 投案自首被判缓刑 经过一天一夜内心煎熬,2013年6月22日上午,吴山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后经法医尸检鉴定,曾荣死亡原因是长期高血压导致心脑血管动脉粥样硬化,突发第三、第四脑血管破裂,引起脑实质及脑室内大量出血,进而压迫呼吸及生命中枢。 今年1月25日,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吴山提起公诉。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山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事发经过,是自首行为;同时,吴山还对曾荣的家属作出了相应的经济赔偿,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吴山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3月20日,法庭宣判此案,吴山未对判决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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