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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发悬赏公告:按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10%作为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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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06: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0)京0105执恢1140号
本院在执行漆启高与山东银疆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国众泰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追加北京国泰众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唯一的自然人股东孙亚楠为被执行人,经查,被执行人山东银疆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国泰众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孙雅楠亦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现申请人漆启高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孙雅楠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孙雅楠,女,1982年3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黑虎泉北路***号,居民身份证号:37010219820301****。
执行依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5民初71772号民事判决书、(2019)京0105执异724号执行裁定书。
执行标的:
本金255万元、利息、迟延履行利息及诉讼费等。
悬赏金额:
凡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孙雅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金。
悬赏时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010-85998906 李森法官
010-85998673 刘欣法官
010-86377514 段清漪法官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南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李森法官收
案情
漆启高申请执行山东银疆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国众泰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京0105执1192号),执行依据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京0105民初7177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过程中,经查二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朝阳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后漆启高向朝阳法院申请追加北京国众泰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孙雅楠为被执行人。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国泰众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孙雅楠为自然人股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朝阳法院依法出具(2019)京0105执异72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孙雅楠为被执行人。
2020年4月1日,朝阳法院以(2020)京0105执恢1140号裁定书对案件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为:山东银疆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国众泰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雅楠。目前三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给付义务。经查,孙亚楠曾在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前一年将其名下所有的北京市朝阳区雅城二里20号楼22至23层2单元XX号房屋出售,其名下另拥有保时捷汽车一辆,已被采取查封过户措施,现售房款和车辆去向均尚不明确。
朝阳法院将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被执行人:孙雅楠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82年3月1日
身份证号:37010219820301****
住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黑虎泉北路***号
<hr>来源 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编辑:高珊珊
流程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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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06: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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