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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未央法院:“枫桥经验”巧实践 纠纷化解在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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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6 06: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西安未央法院张家堡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小区业主与业委会负责人之间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并与社区干部群众进行座谈交流。

2022年4月18日,被告赵某在业主群发布了一段监控视频,并指明是视频里的人偷走了小区门禁卡,此举引起原告刘某不满,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官了解到,涉案小区系老旧小区,没有物业公司,业主们自行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由被告赵某任负责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其将门禁卡悬挂在小区门口供业主们出入使用,后门禁卡丢失,但小区监控设施老化,视频模糊,无法查明丢失原因。派出所民警及社区干部已组织双方调解,但原告坚持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而被告却认为,自己是在履行业委会职责,并无过错,导致调解未果。

法官结合热播电视剧《人世间》展开调解,一方面安抚原告情绪,告诉其对于他人的误解要抱有宽容的心态,要体谅和配合业委会工作,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另一方面,告诉被告,将门禁卡悬挂在公共区域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与业主沟通交流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和说话态度,以免引发误会。最终,被告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当场在业主微信群中进行了公开道歉,原告也表示谅解。

调解结束后,张家堡人民法庭邀请社区党支部书记、业主代表、某物业公司代表座谈,就社区易发的纠纷类型、矛盾预防和化解方法、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等进行了交流,分析社区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短板,提出意见建议。

史丽妮庭长谈到,张家堡人民法庭将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注重与社区的交流沟通,坚持以“离矛盾近一点”的法官工作站为交流平台,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发挥其在纠纷调解、信访化解、法律咨询、诉讼指导、法治宣传、征询意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靠群众多一点”的诉前调解,广泛发动群众力量,选聘律师、社区工作人员、相关行业退休人员为人民调解员,切实凝聚工作合力。推广“让科技强一点”的手机APP人民调解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约定调解时间,努力把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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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琦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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