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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深走实,6月16日,十堰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对实践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强调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纪律作风、更实的工作举措,纵深推进活动开展,千方百计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出席会议并提出明确要求。
下基层要带着感情。要带着感情下基层,通过开展下沉社区、驻村帮扶、助企纾困等活动,腿往基层迈、心往基层想,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坚决杜绝“例行公事”“完成任务式”下基层,确保听到实话、察到实情、收到实效,通过党员干部多跑腿,使得群众少走路,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察民情要强调深入。要把察民情作为下基层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座谈交流等活动,多渠道倾听基层联系点、代表委员、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开动脑筋、沉下心来,挖掘深层情况,触及实质问题,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真正把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找出来,用心用情帮助群众排忧。
解民忧要着眼实效。要压实工作责任,把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作为衡量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项目化、清单化推动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要把依法能动履职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各方面,找准实践活动和检察履职的契合点、发力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作为担当,着力办成一批小事实事,真正把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惠民惠企实效。
暖民心要力求真诚。要站在群众的角度看问题、解难题,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以“如我在诉”的境界、“情同此心”的情怀,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忧,满足群众之所盼,既要实事求是及时解决点上的个性问题,也要着眼长远建章立制推动解决面上的共性问题,与群众共商办法,共解难题,共享成果。
会议要求,要根据《十堰市检察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好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密切联系基层、落实党员干警“双报到双报告”“三认”制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推进企业帮扶活动等18项规定动作,确保活动各项任务要求落实落地,做到实践活动与检察业务齐头并进,通过实际行动体现检察担当作为,切实把实践活动的成效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来源/市检察院新闻办
编辑/温珉玥 审核/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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